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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婚後你希望與男方家人一起住嗎?為什麼?婚後女方可否每個月固定拿錢回娘家?需要徵求男方的同意嗎?

答:

    我覺得婚後是否與男方家人一起住是需要依實際情況而定,我不會特別排斥或是討厭。雖然和男方的家人一起住一定會有起爭執時候,畢竟自己對於這個家庭來說是一個外來者。不過,如果男方的家人只剩一人或是有人需要照料卻沒有人可以幫忙照顧時,我會願意接手照料一事,會願意與他們同住。不管任何人,每到一個新的環境一定都是需要適應的,人的一生當中會有許多需要適應新身分、新環境的時候,因此我不會排斥。

    至於「婚後女方可否每個月固定拿錢回娘家」這個問題,我覺得也是要看現實的情況。如果女方是有在工作賺錢,拿自己賺的錢給娘家使用這覺得是可以的。不過,如果當女方是身為一位完全沒在外面工作的家庭主婦時,拿錢回娘家這件事可能就要先告知丈夫一聲。只要經濟能力足夠,丈夫也同意的話,那麼我覺得拿錢回娘家這件事情也是合理的。

    至於為什麼要「告知」呢?我認為當賺錢的人只有男方時,女方要拿錢回娘家時就需要進行告知。雖然大家總是說財產是夫妻雙方共有的,但畢竟辛苦賺錢的是男方。因此當你要將錢拿給娘家用時,請先跟丈夫說聲,因為這是對男方的尊重。只要牽連到與錢有關的事情,就會變得很複雜。因此,如果不想惹到太多的麻煩事,事先告知或是詢問就能夠解決大部分的問題。所以,進行「告知」的動作是相當相當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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